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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遭遇离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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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天 发表于 2014-6-10 10: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跨国婚姻遭遇离婚潮

据新浪网2014年6月10日07:00    来源:信息时报

  5月中旬,39岁的刘芸向越秀区法院申请撤诉,离婚宣告失败。2007年,她与加拿大丈夫相识,2008年5月下旬登记结婚,丈夫次月回国,从此再没回来过。6年后,刘芸选择起诉离婚,但因为证据问题,只能撤诉。也许,半年后,她还会继续起诉。而她,只是众多涉外离婚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娶个洋媳妇,找个洋女婿,延续一段跨国恋,有的人过得风生水起,令人艳羡,有的人则为此伤透脑筋,望眼欲穿。近年来,越秀区等法院审理的涉外离婚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移民成了国人缔结“跨国婚姻”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频频“消失”的洋女婿、洋媳妇,令不少人选择去法院打离婚官司。然而,离婚远比结婚难。记者从广州白云、番禺、天河等区法院了解的数据发现,类似涉外离婚案同样遭遇“消失的被告”情况。

  原告 超八成结婚以移民为目的

  据统计,近年来越秀法院审理的一方为港澳台或者外籍人士的离婚案件不断增多,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该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共17件,2013年受理此类案件29件,同比增长70.59%,2014年截至4月,已受理涉外离婚案件12件。

  这些涉外离婚案件超过八成是原告作为国内一方为移民国外,与外籍一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是其移民的手段。一些人通过婚姻中介机构介绍后,短时间内在国内登记结婚。因很多国家对结婚时间都有规定,想通过涉外婚姻达到出国定居的目的,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导致很多涉外婚姻名存实亡,原告往往面临婚也离不了,国也出不去的困境。

  被告 超九成下落不明多为男性

  据了解,这些离婚纠纷中,被告多为外籍男性,2012年被告为男性的比例占64.7%,2013年占65.5%,而2014年截至目前,被告为男性的比例超过八成。

  这类离婚案件中,九成以上被告为下落不明的外籍人士,给文书送达和开庭过程造成困难。案件中被告的国籍涉及亚洲、北美洲、欧洲、澳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对集中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我国香港地区也占一定比例。

  记者另从白云区法院获悉,该院2013年审理涉外、涉港离婚案件13件,2014年1至5月已有7件,这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同样遭遇了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多数选择公告方式,到了开庭阶段,外国的一方也基本不到庭。

  此外,番禺区法院从2013年至今年以来,审理的8宗涉外离婚案件中,多数外国一方婚后选择回国,失去联系,有的甚至对孩子也不闻不问。

  而天河区法院从2013年至今,共审理19件涉外离婚案件,全部都是被告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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