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按正式的名字,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美利坚合众国来解释,美国的各州其实都是国家,是放弃了外交和军队的国家。英文的State,中文很难准确地表达。它不同于像中国由中央政府统一治理的省,不知是谁,把State翻译为州。美国各州的州长和美国总统不是上下级关系,州长由本州的公民选举,他们只对本州的选民负责,无需美国总统和联邦政府认可。
这样一个廻然不同于中国传统的国家组织结构,使很多中国人对美国发生的事往往难于理解。虽然美国唯一的内战之后解放了黑奴,但是各州其他形式种族歧视的法律却不是能够一扫而清的。在上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南方很多州就保留了各种各样的种族歧视法律。在全国范围内也提出了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政治口号注。
随着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不断推进,“隔离但平等”原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Brownv. Board of Education)中,以9:0一致裁决:由于“黑白隔离政策表示黑人低劣”,所以原告和提出诉讼而处境与此相似的其他人,由于受所述种族隔离之害,已被剥夺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與平等保護條款所保障的权利。此案的裁决突破了普莱西案对“隔离但平等”原则的认可,取消了在教育领域的种族隔离。此后最高法院又通过一系列判决,实质上否认了“隔离但平等”原则的合法性。(引自维基百科中文版)